鄠邑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户县地处关中平原腹地,南依秦岭,北临渭水,是蜚声中外的“中国第一画乡”。全县总面积1255平方公里,人口57.7万,辖16个乡镇2个旅游区管委会,共有518个行政村、28个居委会。户县辖11个镇、5个乡:甘亭镇、余下镇、祖庵镇、秦渡镇、大王镇、草堂镇、蒋村镇、庞光镇、涝店镇、甘河镇、石井镇、五竹乡、玉蝉乡、天桥乡、渭丰乡、苍游乡。县人民政府驻甘亭镇。户县历史悠久,夏为有扈氏国,商为崇国,周为沣邑,汉初置县,距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并曾是周、秦、汉、唐等十二朝皇家的上林苑。历史人文景观独特。境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06处,其中千年古刹草堂寺、道教祖庭重阳宫、古建精品公输堂、钟官城铸币遗址级为国家重点文物。另外,还有亟待开发的紫阁寺唐玄奘埋骨处、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台金峰寺,以及亚洲最大的天然石拱桥“仙人桥”等。